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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山州疑似污染地块(马关县天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0  点击次数:    【打印此页】  【关闭

公示时间15天,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01月03

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7)8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17〕91)、《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发〔2017〕110 号)文件要求受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委托云南华联矿产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马关县天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的建设用地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成,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场地概况

马关县天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镇大寨村委员会三岔河,距马关县20km厂址紧邻248国道,交通十分便利。调查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0′37″,北纬22°55′15″。该厂占地面积47.38亩,马关县天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原都龙第一采选厂,该厂建于1990年,由于厂区缺乏矿源于2009年关停,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铜精矿和锡精

初步调查结果

一、初步调查现场采样和检测

本次初步调查采用分区布点的方法2020年08月01-02日对疑似污染区进行现场钻探取样工作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5个采样点,分别位于原料堆放区1、原料堆放区2、生产车间。共采集12组土壤样品;未见地下水,未能采集地下水样品

本项目调查采集的样品全部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本地块主检实验室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国土资源部昆明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质控实验室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测试中心。

三、初步调查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场地内初步调查共计实施5个土壤钻孔,共采集12组土壤样品;未见地下水,未能采集地下水样品。地表水采样点共计布设4个采样点,共采集4组地表水样品。场地外共布设土壤对照点采样点12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2组。

对可能涉及污染的区域进行了布点取样分析,将各污染物质对土壤的影响真实、全面地反应在统计结果。本次初步调查所采集的12组土样中检测的49项(必测45项+锌、锑、硒、PH)测试项目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和“管制值”的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及建议

本地块土地未来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主要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仅有砷大于“标准”筛选值,与地块外围对照点砷背景值相差不大。该地块位于老君山成矿带都龙矿区贵州坡-老寨矿段,土壤中的砷本底背景值较高,加上喀斯特山区特殊地形及土壤质地的影响,在小尺度区域内土壤中砷分布可能存在空间变异,富集不均,造成地块内土壤中局部地段砷检测结果相对较高,与都龙矿区矿化富集规律相一致,符合热液型矿床的成矿特征。

根据地块旁侧两条河流地表水上下游样品检测结果对比:田房河下游仅有总氮检测结果略高于上游,石油类检测结果上游高于下游,其余项上下游均为同一水质类别;小白河下游仅有总氮检测结果略高于上游,镉、汞检测结果上游高于下游,其余项上下游均为同一水质类别;两条河流下游比上游高的仅有总氮,属于生活类污染源,不作为本次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重点关注污染物。由此可见,本评价场地内原工业对旁侧的两条河流未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情况可见,本评价场地内原工业并未对场地的土壤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场地内土壤造成对场地居民的健康风险较低原工业对旁侧的两条河流未造成不利影响。故不需要对本场地土壤进行详细采样分析

鉴于初步调查阶段仅布设5个采样点,地块总面积为15425.857m2,尚未达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的要求,加上本次初步调查仅在原料堆放区(1、2)、生产车间等三个区域布设采样点,办公生活区尚未布点采样。故建议在本次初步调查基础上适当补充、加密采样点进一步查实地块内其他区域是否存在污染物对场地内及周边居民造成健康风险情况。

补充调查结果

一、补充调查现场采样和检测

补充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加密布设采样点20201011-13对疑似污染区进行现场钻探取样工作本次补充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采样点,分别位于生活区、原料堆放区2、生产车间。共采集21组土壤样品

本项目调查采集的样品全部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本地块主检实验室为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国土资源部昆明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质控实验室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昆明地质勘查院测试中心。

三、补充调查检测结果分析

补充调查共实施6个土壤钻井孔,共采集21组土壤样品;本次加密实施的6个钻井孔均未揭露地下水,未能采集地下水样品

补充调查采集的21组土样中检测的7项(砷、镉、铜、铅、汞、镍、锌)测试项目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和“管制值”的要求。

四、补充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地未来利用规划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主要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的“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仅有砷大于“标准”筛选值,与地块外围对照点砷背景值相差不大。该地块位于老君山成矿带都龙矿区贵州坡-老寨矿段,土壤中的砷本底背景值较高,加上喀斯特山区特殊地形及土壤质地的影响,在小尺度区域内土壤中砷分布可能存在空间变异,富集不均,造成地块内土壤中局部地段砷检测结果相对较高,与都龙矿区矿化富局规律相一致,符合热液型矿床的成矿特征。

根据地块旁侧两条河流地表水上下游样品检测结果对比:①田房河下游仅有总氮检测结果略高于上游,石油类检测结果游高于游,其余项上下游均为同一水质类别②小白河下游仅有总氮检测结果略高于上游,镉、汞检测结果游高于游,其余项上下游均为同一水质类别两条河流下游比上游高的仅有属于生活类污染源,不作为本次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重点关注污染物

综上情况可见,本评价场地内原工业并未对场地的土壤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场地内土壤造成对场地居民的健康风险较低;原工业对旁侧的两条河流未造成不利影响。地块位于偏远山区,远离人口密集的城镇,距离最近村庄为老街村(625m),对人民群众造成健康危害的风险较低。故不需要进行后续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不涉及修复,本地块的污染状况调查结束。本次场地调查范围内土地用于工业用地的方案是可行的。